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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和对策
作者:   来源: 招标采购管理  日期: 2015-04-23  人气: 5554 

        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招标投标市场信用建设乃至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只有内外并举、齐抓共管,方可见效。

 

  一、招标代理信用体系现状的思考

 

  (一)招标代理信用缺失的表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招标投标事业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招标投标领域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且大多数问题与社会信用以及招标投标市场信用建设滞后直接关联。目前,与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关联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以及行政监督部门,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各种形式的信用缺失行为,这些直接决定并相互制约影响着整个招标投标市场信用状况。其中,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和失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资质的使用和申报问题。一是出租、出借、转让资质。有些招标代理机构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置法律法规的规定于不顾,出租、出借、转让资质,将招标的关键性、实质性工作转让他人代办,通过卖项目、卖资质收取管理费;二是弄虚作假获取或延续资质。有的企业在申报招标代理资质过程中,采用虚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数量、伪造业绩、人员挂靠等方法骗取资质。更有一些企业,因不善经营或经营重心不在招标业务上,导致资质年审或延续达不到要求,于是在报审时便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使资质获得延续或通过年审。

 

  2.招标业务的承揽问题。一是违法代理。有些企业采用欺骗招标人或肢解项目的方式,以达到无资格或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代理招标业务的目的。二是不良竞争。主要表现为突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采用相互杀价、恶意诋毁等手段获取委托业务。三是商业贿赂。为了获取委托业务,有些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向招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商业贿赂等手段获取招标代理业务。四是串通投标。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为获取代理业务,在明知招标人已经指定中标人或已经签署合同的前提下,通过违法的招标程序与招标人和特定的投标人共同串通,进行虚假招标。

 

  3.程序操作的违规问题。一是拟订招标方案环节,协助招标人规避招标、规避监管等;二是编制采购文件环节,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由特定潜在投标人协助编制采购文件或为其提供咨询等;三是程序组织环节,泄露秘密,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差别信息;四是在评定标环节,引导或干预评标工作,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向投标人索要费用或好处等。

 

  上述内容,基本反映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无序竞争的状况,已成为全行业密切关注和忧虑的问题。

 

  (二)政府减政放权对招标代理信用体系的促进作用

 

  本届政府职能转变、减政放权,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入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在这轮改革中,对招标代理影响最大的就是国际招标、通信建设项目等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和国际招标大量削减审批备案环节的相关举措。

 

  如何正确理解并应对招标代理资质取消的问题,是关系到招标代理行业生存发展的大事。目前,因上述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导致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失去了一张市场通行证,任何一个企业只要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都可以成立招标代理公司去承揽此类招标项目。竞争加剧了,对企业的要求自然也提高了,企业赖以炫耀的资质再也不是企业的名片。那么企业比什么?其实就是比谁的诚信度更高,谁的品牌更好,谁的经验更丰富,谁的人才储备更强,谁的异议投诉最少,这些都是企业软实力的体现,也是招标代理行业建设信用体系所必须关注的范畴。

 

  (三)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迟缓的症结

 

  1.监管措施不到位。在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很多部委或地方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在其出台的相关管控办法中都有涉及,例如: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等。但由于缺乏制度规划和配套措施,执行的可操作性不强,综合监管力量不足,至今难以形成切实有效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科学评价体系;特别是至今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缺少互联互通的机制,导致信用信息没有可靠、可信的来源,无法实现全面、客观、动态的记录和分析,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共享。

 

  2.自律机制有缺失。目前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导致自律机制缺失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滑坡,缺乏诚信自律的内在动力,面临市场竞争中生存的压力和利益诱惑,选择了违法失信的歧途;二是部分企业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包括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奖惩制度等缺乏科学、有效的内部监控管理体系;三是部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亟待提高。由于招标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低、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职业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行业归属感以及诚信自律意识薄弱,并进一步制约了招标专业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提升,导致违法失信行为屡禁不止。

 

  3.政府主导成掣肘。政府是信用体系架构的建设者,但不应是具体行为的裁决者。政府除了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以外,不应该乐衷于置身招投标业务的具体审批工作或对企业的信用好坏和高低做出评价,这种做法会将政府置身于问题的漩涡和焦点之中。其一,部分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种权力与利益挂钩的行为,从根源上削弱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成为市场信用缺乏和混乱的因素之一;其二,政府对企业信用的评价一般都会通过网络公布,网络裁决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会对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鉴于此,危机攻关便出现了,托关系、找门路,总之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二、举外力,共建外部和谐环境

 

  (一)政府引导,自主甄别

 

  在招标代理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变主导为引导,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制度设计、政策引导、统筹协调、监督执法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又要努力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减少和消除部分政府部门对招标代理行为和信用行为的非法约束、干预。

 

  其实,信用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形成的内在产物,需要通过市场自身去解决。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让市场主体自由竞争,自主选择,优胜劣汰。在招标投标市场信用评价方面,应当坚持统一制度引导,第三方公正评价,市场主体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的原则。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进行制度设计、政策引导,但不要对信息做出裁决和使用做出干预。对信用信息的甄别、使用,应由市场使用主体自行决定。政府只有真正从主导的角色转变为引导的角色,相信来自市场各方主体的阻力才会小一些,更有助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特别是信用信息共享制度的落实。

 

  (二)相互配合,形成联动

 

  招标代理信用体系的建设应形成国务院和地方有关部门上下协同、左右配合的联动机制。对招标代理业务行为的考量因素应注重依托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监管部门的力量,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互通招标代理交易行为、履约行为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招标代理经营管理行为的考量因素应注重依托工商、税务、金融、质量、环保、法院等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能力、工商与税务记录、金融机构的信贷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等各方面真实可靠的信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只有这样形成联动,才能够实现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价。

 

  具体落实时,可由简入难,层层推进。一是对于本身联网建立的情况较好,查询也较为方便的信用信息,可以考虑先行一步;二是将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作为推行信用报告的窗口,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三是随着管理、监管和执行的完善,市场大环境的不断调整,再逐步推进,全面落实。

 

  (三)协会推动,发挥功效

 

  行业协会是行业的代表,是行业的一面旗帜。它负有指导企业、服务企业、管理行业的功能。诚信是行业、企业的根本。所以推动诚信建设,就是体现了行业和企业的根本利益所在。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充分发挥协会在推动诚信建设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站在行业管理的角度,统一制定招标代理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有效地推动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标准管理制度。其次,协会要对会员实施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要让企业认识到,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业诚信和经营环境,进而创造优质的行业诚信自律品牌,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发展之本。第三,协会要建立一套符合招标代理行业特色的诚信管理创新手段,正确指导企业诚信建设,提高和改善整个行业的综合素质和生存环境,用实际行动支持会员企业。

 

  (四)平台辅助,互联互通

 

  招标代理信用信息共享是招标代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信用信息共享的重要抓手就是目前正在探索或逐步建立的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通过平台辅助,实现互联互通,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标准规范,即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的关键技术标准以及查询、交换和访问授权等信息共享方式的标准规范;二是信息采集,即要明确采集的内容、权限、方式、方法等;三是信息共享,即要考虑信息共享的法律依据、实现进度、保障制度、共享期限、应用范围、奖惩原则等。

 

  三、练内功,推动企业诚信自律

 

  (一)意识建设

 

  意识建设是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企业要始终注重内部诚信意识和文化建设,诚信是企业立命之本,是企业存在发展的基础。诚信就是诚实信用,自律就要自我约束。倡导诚实守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行业的振兴之道。每一个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自律和服务意识,在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和行政监督部门中树立良好的信誉,才能使整个行业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人才建设

 

  人才建设是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在人才建设方面,应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员工专业能力、素质的提高。要通过倡导建立学习型团队,加强业务培训和研讨,提升员工职业技能水平;二是职业道德素养的加强。要重点培养员工敬业品质、奉献精神、责任意识;三是关注员工“心律”导向。“心律”大于“法律”,“法律”是外部的约束,“心律”是自我的约束。一个内心不守规矩的人,你用什么方式都不可能控制他的行为。只有外在的约束转变成内心的自觉,人们才会发自内心去遵守。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范和规矩上下功夫,规范属于法律层面的内容,而规矩则是道德层面的事情,要让企业员工规范做事,规矩做人。通过每一个个体的诚信自律,把招标投标的正能量传递下去。

 

  (三)质量建设

 

  质量建设是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如果把质量看作一,其他的一切都是零,­只有确保质量这个一,­才能确保其他诸如效益、品牌、人才、凝聚力等这些零的存在,­企业的信用才会真实而有意义。招标代理机构应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责任和业务选择。在一定时期内,企业应该有通过牺牲增长速度的方式去释放风险、追求质量的决心和魄力。招标代理机构不应单纯追求企业GDP的增长,而应该追求纯净的、真实的、硬实力的GDP。所谓纯净,就是提醒我们不要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所谓真实,就是提醒我们不要出租、出借、分包、转让资质;所谓硬实力,就是提醒我们要靠自身的强大技术实力、专业化咨询手段,获得企业效益的增长,而不是单纯依靠走程序操作项目、强买强卖获取项目的方式追求效益增长。

 

  (四)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追求。招标代理机构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认真制定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文件范本和内部奖惩规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照章纳税,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率和效益指标达到规定水平;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探索研究电子招标投标;要自觉遵守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行为;要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政策及规定。

 

  (五)廉洁建设

 

  廉洁建设是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生命。招标代理机构要致力于建立健全自身的廉洁自律机制,培养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坚决抵制和严厉惩戒企业员工一切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要坚持公道,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以诚实信用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赢得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和社会的信赖与支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的企业生命底线。

 

  招标代理企业的诚信应该是以自律为前提,招标代理行业的信用应该是以内外并举、齐抓共管为保障,相信于外做好制度设计和监督,于内做好诚信和自律,这样,招标代理行业信用建设的大树终会枝繁叶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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